裴该对徐渝说:“吾闻秦代制兵,器勒工名,且标准甚严。即以弩机论,所须部件不下二十,若伤损其一,可及时拆卸别弩相同部件替换之,不废其用……” 裴该所说的“器勒工名”,就是始见于《吕氏春秋》的“物勒工名”,即器物的制造者要把自己的名字刻在上面,“以考其诚”,便于就产品质量问题落实责任人 《勒胡马》第四十七章、新攻具 正在手打中,请稍等片刻, 内容更新后,请重新刷新页面,即可获取最新更新!